一、工作目标
安全保卫工作要“视文物安全为生命”,同时确保文物安全、游客安全、职工自身安全,实现无消防事故、洪涝灾害的发生;无文物被盗、被破坏案件;杜绝治安案件,完成保护文物安全工作的标准要求。
二、工作范围
旅游景区、职工宿舍、办公区、特别是“五管要害部位”(春秋楼、崇宁殿、文物库、财务室)的安全保卫工作。